被告知单位:重庆市绿高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19
法定代表人:谢泽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CJGF3546
翟全长于2026年3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翟全长与你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相关材料,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福州市(台江区)受理〔2026〕02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翟全长于2026年3月16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我局已于2026年3月30日依法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福州市(台江区)受理〔2026〕024号)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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