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拟招收10名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就业辅助员。
二、岗位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
4.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实施三级就业帮扶,仍未被市场渠道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往年未享受过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5.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6.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就业辅助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
三、人员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考、聘用、调配、考核等工作;实际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包括考勤)工作。
四、岗位薪酬待遇及岗位社保补贴标准
1.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应发工资中代扣。
2.公益性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六、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协助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就业辅助员负责稳就业保就业及失业保险等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职责。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区人社局在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aijiang.gov.cn/xjwz/zwgk/zdlyxxgk/jycy/)及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9日- 4月22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 4月22日 (正常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要求,积极动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经初审后将报名材料及时上报区人社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报名,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5楼514室,联系电话:62006815。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经审核条件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不设开考比例)、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机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公示
由区人社局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核验个人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考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aijiang.gov.cn/xjwz/zwgk/zdlyxxgk/jycy/)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制。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台江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91—62006815;
监督电话:0591—63039662。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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