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台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利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薛安发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汪映霞 区政府副区长
徐 平 区政协副主席、上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王钰玲 福州台西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区商务局局长
陈施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数字办工作
杨 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林 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文明办主任
刘 宏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兰善琴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辉 区法院办公室主任
李 检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远政 台江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林 区发改局局长
江思毅 区经信局局长
兰 剑 区建设局局长
林 茂 区卫计局局长
黄玉琴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许 强 区科技局局长
尚定根 区民宗局主任科员
刘友书 区民政局局长
吴燕娇 区司法局局长
唐新顺 区财政局局长
林 清 区人社局局长
林 青 区环保局局长
薛榕生 区房管局局长
徐志忠 区市容局局长,主持茶亭街道工作
涂忠铿 区安监局局长
张海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 颖 区文体局局长
叶 杰 洋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统计局工作
陈 辉 福州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云帆 团区委书记
邱健强 区委编办主任科员
潘国营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金天基 “两街”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持园林局工作
林燕宁 区旅游局局长
戴天惠 区广电局局长
叶发永 区国资营运公司经理
陈 健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台江分局局长
张乃鹏 区国税局局长
许健辉 区地税局局长
杜成发 鳌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清 瀛洲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燕娟 后洲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健 新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琼 洋中街道党工委书记
郑文青 苍霞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为民 义洲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礼灿 上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炫 宁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局长陈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台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协同监管服务作用,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街道做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有其接任者自然接任。此项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三)区发改局是全区公共信用工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并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区数字办作为全区信用信息建设的工作机构,负责与市数字办、市信息中心对接,研究制定全区信用数据规范、征信目录、技术标准,承担全区的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以及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为公共管理和社会信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五)各成员单位是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或获得的公共信用信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6〕264号)、《福州市台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台政办〔2016〕77号)文件精神,各有关部门牵头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按领域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领域牵头部门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增补。
(六)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掌握本行业、本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报制度,每月15号前将进展情况及诚信典型、失信典型案例(不少于1例)报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7月5日和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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