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州市台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公章的通知
时间:2017-09-11 17:17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启用“福州市台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

 

  印:印模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来源:区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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