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公告
时间:2017-01-04 15:52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确认公告办法和2016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及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155号)精神,区政府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审查,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查,现将已确认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福州市台江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2.《福州市台江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第一批)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来源:区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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