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台江区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的通知
时间:2025-12-08 17:47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毓麟宫等2处建筑为福州市台江区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落实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区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台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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