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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旅游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0 11:02 | 来源:台江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0】161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一、概述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局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及时、规范地公开我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学习、宣传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宣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06年7月正式成立,2008年底已对局成立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至2010年12月31日,历年累计公开文件25条,并在“福州台江”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福州市台江区政府门户网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功能,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时存在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台江区旅游局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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