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二地块征收决定书公告
时间:2023-10-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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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雁塔二地块项目建设的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雁塔二地块项目(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签约期限: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6日。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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