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5970万元(不含基金),完成调整预算数229500万元的102.82 %,比上年同期增收7312万元,增长3.20 %。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2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0000万元的101.73%,比上年同期增收13964万元,增长10.07 %;上划中央公共财政收入833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9500万元的104.87%,比上年同期减收6652万元,下降7.39 %。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071万元的98.03%。
二、财政支出
财政总支出186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0487万元(含上级专项、上年结转等),完成调整后预算数 193287万元的93.38%,比上年同期减少9456万元,下降4.95%;政府性基金支出23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91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375万元,均为上级专款,完成调整预算数3860万元的61.53%,比上年减支464元,下降16.34%。 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76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071万元的98.03%。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可用财力253337万元,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600万元、上年结余13901万元、调入资金141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19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53万元;当年支出240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4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8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899万元(具体为:区级增收分成上解19133万元、2018年体制调整上解4850万元、江河下游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146万元、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资金专项上解704万元、精准扶贫资金上解277万元、上解2018年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29万元、2018年省以下检察院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清算上解583万元、地税征管经费和“三代手续费”上解662万元、津补贴调节基金上解328万元、扣缴四城区生态公厕及工人休息室设备采购款187万元)、安排稳定预算调节基金29252万元;2018年年终结余1280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80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6695万元,上年结余1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5万元,调出资金14113万元,年终结余1485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91万元,年终结余为0。
附件:1、2018年度台江区财政决算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2、2018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3、2018年度台江区决算公开
4、2018年度台江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5、2018年台江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6、2018年台江区地区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