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23 17:55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水环境治理,促进我街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街辖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新港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方案》,确保我街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全街道河长制,建立街道、社区全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清水治污”行动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措施,实现辖区内河道水质、面貌的持续改善,带动提升全街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街道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街道党政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辖区居民参与,营造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街道级河长。设河长1名,由街道李健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本辖区河长制工作,落实上级河长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辖区综合治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本辖区及跨区域重大问题,计划安排河流管护、治理经费。

  设副河长1名,由街道陈文辉副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协助河长开展工作;承担相应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包括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管辖河流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一河一策”,组织实施治理工作;定期巡查相应河流管理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巡查监测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涉河活动专项稽查。

  (二)河道专管员。街道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河道专管员队伍,负责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

  (三)河长制办公室。街道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河长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各副河长要积极主动配合河长开展工作。河道专管员要积极承担起牵头、资料汇总和协调等职责,全力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河长、副河长和河道专管员要认真履行水污染治理的工作职责,按照河道水质改善目标,建立定期通报和会商等工作机制,明确治理工作各环节的任务,动员和带领辖区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治水的工作氛围,不断丰富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发挥“治理一河、造福一方”的工作成效。

  (三)广泛宣传,全面参与

  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横幅、宣传栏、印发宣传册等多样的宣传形式,形象生动地向辖区居民宣传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性,改善水环境的必要性,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河长制”工作中来,规范个人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创建、共同治污、共享文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将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列入各社区年度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新港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

         2.新港街道内河河长名单

         3.新港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人

  台江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3日

来源: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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