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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华伦中学搬迁新建校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7月20日-2018年0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邮 编:350003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
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华伦中学搬迁新建校区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兴路南侧,光明港二支河北侧
福州华伦中学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州华伦中学搬迁新建校区拟址在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兴路南侧,光明港二支河北侧,新建校区总用地面积13328.9m2,总建筑面积39502.3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楼、运动场所、广场、地下停车场和配套用房,其中1#楼为综合楼(14F)、2#楼为实验楼(6F)、3#楼为教研楼(6F)、4#楼为教学楼(6F),设置36个班,每班40人,共容纳学生人数1440名,教职工约15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项目建成后实验废水应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北侧的鳌兴路市政管网进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COD≤500m/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2、大气环境:①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设施净化后通过排烟管道排烟管道,排放标准为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大型规模”的要求②地下车库废气:通过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高于地面2.5m的排放口排放③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废气经过专用排烟管道排放。④卫生间臭气:配备设计机械排气系统,废气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标准为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3、声环境:对于学校喧哗声和机械设备如柴油发电机、排风排烟设备、发电机、水泵房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内部道路交通噪声在通过采取适当的绿化、隔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保证厂界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项目产生的食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化处理运营单位进行回收处理③化粪池污泥半年清掏一次,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④隔油沉渣池产生的废油脂⑤项目运营期进行化学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的酸碱性、含重金属(主要为Cu和Ag)废液,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⑥医务室医疗废物,由医务室用密闭容器收集后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理。5、施工期间环保措施:施工过程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等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采取围障、吸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采取喷淋、围挡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施工期的生产性固废尽量回用,不可回用部分及时清运,生活固废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院内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福州市台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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