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台江区乐派堂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邮 编:350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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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乐派堂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 |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193号宝龙城市广场迪厅1层02、03、04、05、06、07商铺 |
福州市台江区乐派堂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乐派堂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193号宝龙城市广场迪厅1层02、03、04、05、06、07商铺,主要为宠物提供诊疗、美容服务和宠物用品销售。拟投资建设平均宠物接待流量为8只/天的宠物医院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面积290.41m2。 |
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是生活污水、宠物美容废水、医疗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经配套的小型医疗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生化+消毒)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宠物美容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管网,统一纳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采用一体化封闭的污水处理设施,且设于室内,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显著影响。 对宠物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美容室、洗浴室、住院室进行定期清洁消毒,产生的臭味小。通过采取安装新风系统加强通风换气及摆放除臭剂等措施后宠物散发的臭味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显著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宠物叫声。宠物叫声具有不定时性和突发性,工作人员应合理喂食;由于住院部与居民区间全墙体阻隔,在靠近住院部内侧墙体设置吸音棉阻隔噪声,对病房采取一定的隔声减噪措施。 经过距离衰减,再经过墙体衰减后[一般可削减10-15dB(A)],北侧边界噪声的排放可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的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的排放可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每两个月进行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每年定期清掏一次,同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营期项目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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