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台江区瑞辰动物缘宠物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邮 编:350004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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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瑞辰动物缘宠物医院扩建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白马中路126号书香大第9#楼1层10店面 |
福州市台江区瑞辰动物缘宠物医院 有限公司 |
上海益程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瑞辰动物缘宠物医院扩建项目选址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白马中路126号书香大第9#楼1层10店面,扩建投资额为50万,依托现有的医院经营,(营业面积210m2)在原有动物疾病预防、诊治,绝育手术等服务范围中增设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服务。公司有职工共7人,年经营天数360天,平均宠物接待流量为15只/d。 |
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宠物医疗废水应经消毒设备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 动物医院安装新风系统通风换气、利用喷洒除臭剂等方式,防治恶臭污染。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动物叫声。对病房采取一定的隔声减噪措施。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的2类标准,靠近工业路一侧场界噪声监测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的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废液及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使用医废垃圾桶分类收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定期清掏,化验废液收集后同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产生污泥一起暂存于危废间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运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生活垃圾应单独收集,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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