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台江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已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taijiang.gov.cn/xjwz/zwgk/zdlyxxgk/jycy/jycygz/202408/t20240819_4877806.htm)。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4号)精神,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第一季度前兑现到位。现请符合条件还未确认的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确认平台或携带确认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公章)前往向我局确认享受意愿和银行账户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
窗口确认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5楼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1-62006816
附件:同意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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