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管理相关要求,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依法高质量开展调解工作,我局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出台《台江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管理制度》,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等形式,对《台江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管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邮箱:tjkjrfwk@163.com
2.寄发信函: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区委大厦台江区发改局,邮编350004。信函封面请注明“《台江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管理制度》意见”,信函内容请附建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台江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管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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