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将开展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PM10分析仪与PM2.5监测仪各1台、一氧化碳(CO)监测仪一台(详情见附件1)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采购价格论证工作,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拟采购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市场报价进行论证,保证技术参数无偏向性、无排他性。
二、资质要求
参与技术参数论证的厂商必须执有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参与提供咨询论证材料的要提供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所提供的材料请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寄送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302。
四、其他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
联系人:刘欢; 电话:83336675、15960063303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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